新的菸害防治法,即將在2008.01.11開始實施了,吸菸的你即將成為台灣另一個弱勢團體。每個吸菸的人大概都很清楚,吸菸對健康的影響,但我想說的是,為什麼政府不乾脆全面禁煙,把香煙視為毒品呢?是政府迫於菸商的壓力嗎?如果真是這樣,那菸害防治法不就是在懲罰吸煙的弱勢消費者嗎?既然,覺得香煙這麼不好,個人雙手贊成不如就請政府把它當成毒品列入管制吧!不需要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剝奪癮君子的人權。這篇文章,不是要用來鼓勵吸菸,也不是要抹殺反菸團體的貢獻與努力,個人認為癮君子與反菸團體最大的交集反而是把香煙列為管制毒品。不然,目前所有的菸害防治政策,根本都是在懲罰吸菸者,所以今天才會在這裡為癮君子發聲,沒有其它目的,純粹只為了愈辨愈明的真理,以下就針對幾個方面來做探討,歡迎社會各界公開討論,修訂合理的法令。
1. 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菸害防治法的訂定的法源依據,應該是來自於模稜兩可的"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如果用白話文來解釋,可以說是因為你吸菸,所以會讓別人吸到你的二手菸,以致於妨礙了別人不吸菸的自由或權益。但這樣合理嗎?
你知道「中研院的研究發現:機車騎士在馬路上、每分鐘受到廢氣的危害、等於暴露在四百根二手菸的環境中嗎?」,馬路上車子排放的廢氣比菸害還嚴重,兩相對照來看,政府應該立即禁止汽機車上路,否則將嚴重妨礙了他人呼吸新鮮空氣的公共利益,有些人可能會辨駁,開車上路的公共利益,大於空氣污染的公共利益。好吧!那我們再換個角度來看,皮蛋常會添加定量的鉛,如果經常食用,會引起鉛中毒,所以製造或販賣皮蛋,違反了公共的利益,我們是不是應該也要訂個皮蛋防治法呢?
2. 吸菸為什麼還要繳健康捐?
既然要訂下嚴格的規定來限制吸菸者,代表吸菸的危害將會比以前減少,也就是說吸菸這檔事將會減少社會醫療資源耗費,那為何還要再提高健康捐的金額呢?我們都知道膽固醇攝取多了對人體會產生危害;烤肉在熏烤過程中會產生如「苯」等有害物質,是誘發癌症的因子;那我們是否也應該要讓喜歡吃燒烤的人或喜歡吃高膽固醇食物的人繳交健康捐呢?健康捐的用途是什麼呢?如果,提高香煙健康捐的用途,拿來廣設吸菸室,個人認為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製造又一個對吸菸者的懲罰性條款。
3. 法令的制訂應該要有合理的配套措施
不知道是政府的法令宣傳出了問題,還是有心人士的誤導,我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媒體報導,新的菸害防治法實施後,公共場所不能抽煙,走在街道上不能抽煙,上KTV不能抽煙,住飯店的房間不能抽煙,公車站牌不能吸菸,餐廳不能吸菸…當政府、媒體用這種角度在宣傳新的菸害防治法,把禁菸區與吸菸場所模糊化了,無疑是要讓癮君子成為過街老鼠,忍受非吸菸者的異樣眼光,有誰站在吸菸者的立場,去宣導法令中,任何明訂的場所都應該有禁菸標示。換句話說,實際上並不用大費周章的訂定新的法令,只要簡單明確的訂立一個條文,有標示禁菸場所,不得抽煙不就好了。自己開的餐廳,難道不能設為吸菸區,只允許吸菸者與接受二手菸的人進入嗎?雖說餐廳可以設立吸菸室,但必須要有獨立隔間、獨立空調,以及採取「負壓」的做法,小型餐廳根本做不到,再再的印證此一法令,對弱勢族群的壓迫。
4. 疏導才是上策
大家都知道大禹治水的故事吧!法國防止吸菸處提出警告說:「防範民眾吸二手菸措施,對減少主動吸菸效果不彰,2008年我國吸菸情況連續第四年未見減少。」,請政府及反菸團體朝正道努力吧!再次強調,個人贊成把香煙列為管制品,要嘛就去打老虎,向菸商去施壓,而不要玩弄法令殘害人權,欺壓弱勢。
延伸閱讀:
4. 吸菸族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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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不抽煙
但,是該尊重不同的聲音
我也覺得尊重不同的聲音.
雖然不能完全同意全面禁煙.
但很支持店內不該擺放提供吸煙的用具. 雖然會造成店內部份不好整理.但擺放用具等同支持二手煙環境.
目前我的客人都是坐在接近門口的位置 (@@" 製造髒亂, 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希望1999/1 能有明確的做法來對應.
樓上的老兄...
那ㄍㄚ ...
小布抽ㄌ有15年多ㄅ可說真ㄉ~~" 菸ㄚ ...
害己則已, 不害人ㄚ!
這上頭ㄉ人權, 還是該以大眾為上!
可別以為本姑娘菸癮很輕ㄛ ...
戒不掉, 可這是自ㄍㄉ問題!
了解意思ㄇ? 就是禁菸!!
2.自己吃皮蛋也不會影響別人...
3.烤肉不會每天烤...也沒有尼古丁和焦油
4.為什麼吃飯還要聞煙味
如果吸菸者帶頭套吸菸而不影響到別人那ok我能接受
【菸,就是毒品!】
為什麼不合理?以我個人而言,呼吸系統極為敏感,方圓十里有人抽菸,我便會拼命咳嗽,難過得很。
一個場所只要有一個人抽菸,就非逼得我立即痛苦地逃離不可。
試問抽菸這件事是不是對我這類人造成莫大的傷害?這還沒談到實質上的致癌危害我們的健康呢!
至於你強調的菸害防治法剝奪了癮君子的自由,那請問刑法是不是也剝奪了殺人、搶劫、偷盜等等的自由?
人類共處的社會環境,當然必須藉由限制部分的自由權力來保障他人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否則,既然可以抽菸來危害他人,為什麼不能拿刀殺人?
其實我贊成你提出的其中一點,菸,確實就等於毒品!它既會成癮,又真的有毒害身體健康的事實,跟羅列在毒物名單上的毒品有什麼兩樣?
甚至,吸毒的人只會自己躲起來吸,還不見得會危害到大多數人;可是吸菸的人,往往在公眾場合大辣辣的吞雲吐霧,對一般民眾的妨害更甚吸毒。
如果辦得到,我百分之二百支持全面禁菸,將菸歸納為毒品。
但礙於現實,光是菸害防治法就經歷多少人的努力,花費多少時間才有今日的結果,全面禁菸談何容易?
不說破壞了菸商的既得利益,光是你們這些癮君子就足以吵翻整個社會。
凡事,總得要循序漸進一步一步將困難排除克服,才有成功的可能。
我期待終有一天世上能將菸這害人不淺的毒物徹底根除!
如果國家有20%人每天都再烤肉那你的說法我認同...
但一各月烤到不一次卻要跟每天都要抽來比這種說法我沒法接受......
不然你能讓抽菸的人一各月只抽5根那我也能接受你的說法....
妳說的第四點OK我能接受不過我希望店家可以在門外加上(此店可以抽菸無法接受勿入)
若吸煙者都戴上二手煙回收帽,所有的煙全部由吸煙者自己吸回去我也能接受
【全面反駁】
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絕對是要以不對他人造成傷害為原則,而非全面性的將個人自由無限上綱。而諸如汽機車或各種飲食雖然也都含有可能影響健康的成分在內,卻基於人類生活之所必須而無法禁絕。
但使用太陽能、電能來做為汽機車的動力,改善污染,不正是人類企圖消除廢氣排放的努力嗎?
若菸能有不對他人造成困擾傷害的成分改進,也就不會有人排斥了。
再說,無論是皮蛋、烤肉,吃者是對自己的健康負責,不會傷害到旁人,跟抽菸會對周圍所造成的影響截然不同。
所謂健康捐其實不過是一個名詞而已。實質意義不過在於造成購菸者的經濟壓力,只是各種阻止抽菸的阻礙方法之一。而既然抽菸會對社會大眾造成身心危害,讓抽菸者及販菸者負起責任,出一點錢來服務社會又有什麼不對?抽菸者污染環境傷害他人健康,當然該懲罰。
菸害防治新法其中要點其實正如你說的啊!就是將各個場所標示為「禁菸場所」。只不過是,這禁菸場所範圍很大,無須一家一家店張貼,而是直接無形的張貼為「所有公共場所」。
你覺得強姦犯、殺人犯、吸毒犯等等作奸犯科的人,這些會傷害一般民眾的人,上街會不會人人鄙視厭惡?這些壞人是不是少數族群?以比例而言算不算是弱勢?難道還要為他們特別設一些聚集場所以保障其尊嚴自在?對傷害他人的人還談保護尊重不壓迫,那受害者情何以堪?
到任何餐廳用餐是每一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做的事會妨害他人就該在自己的空間裡做,哪有反而叫會受你困擾的大眾得避開你,專門設立無菸餐廳,去無菸餐廳的道理。
若要專門設立什麼樣的餐廳,勉強說,也該是設立「吸菸餐廳」,就像規定「吸菸區」一樣,吸菸者只能去規定的場所抽菸。一般不抽菸的大眾,自然不會去這些煙霧繚繞之處。
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
對的事,不能因為效果還不夠就不做。積弊已久,當非一遭一日能徹底改善。一步一步去改進,先讓抽菸變得困難、昂貴、不受尊重、被人討厭排斥,就能給予與菸相關者壓力困擾,就值得支持推動。
不要什麼事都搬人權出來無限上綱。談人權之前,先注意做的事會不會對他人的人權及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吧!
吸菸不對,旁邊聞的人更慘。
犯不著說這些冠冕堂皇的道理,哪天政府明令禁菸,
一堆吸煙族一定更哭腰。
給他們一點生路,不妨礙任何人的情況下給他們抽,
應該已經沒有爭議,很合理了。
犯不著任何人因為他們的一時爽快,有任何肺癌的危險。
就算是一點,也是狗屁,誰都不要。
所以政府算是很仁慈了。
「還我自由」?!
會造成他人難受痛苦甚至影響身心健康,還敢大喊無罪?!
給吸菸者抽菸的自由,那受煙霧荼毒的非吸菸大眾的健康保障,不受傷害的自由誰來負責?
一貼業績掉一半吧....所以你先去集合店家連署再來訴求效果會比較好....
再不妨礙別人吸煙情況下我是可以接受的....
好...那你可以試試看在餐廳抽..應該馬上被人抗議吧....最後在一次重申(只要不影響到別人我都OK)若能自愛別人何必管.....
那你就真的吸煙阿!
不要把煙吐出來阿!
那這樣你就可以自由的吸煙啦!
不會有人妨礙你阿!
如果做到不到就不要發起這種沒意義的活動!
我可以支持這項連署
但太難了,所以我還是要為了我的健康著想
不過社會可有不同聲音
既然這麼說
就議你上面自己打的例子!
汽機車這是沒辦法的事!
我就不說了!
皮蛋的事情
皮蛋我可以不買不吃
但是如果有人抽菸我就等於被強迫吸煙
這樣嚴重性就有差了吧!
高膽固醇的事情
膽固醇在人體的每個細胞膜上都有
而且是必需品
太少會死人
太多也會死人
所以高膽固醇並不是每個人吃了都會有事
有個人天生就是代謝膽固醇的能力強需要高膽固醇食物
那如果課稅是不是有點過分呢?
而吸菸可以確定一定是對人體有害的!
烤肉的事情
這更是沒辦法的事!
除非你三餐都吃用蒸或用水煮的食物
不然只要經過火燒過(煙燻烤焦等等都會!)或用炸過的食物都會有至癌的可能!
但這些都可以選擇少吃!
而且為害跟抽菸比起來小巫見大巫!
(會有誰一年四季三餐都吃烤肉的!但是一年四季三餐都抽菸的人太多了!)
公共場所不能抽煙,走在街道上不能抽煙,上KTV不能抽煙,住飯店的房間不能抽煙,公車站牌不能吸菸…
以上這些地方
有哪個地方是你抽菸不會妨礙到其他人的?!
最後一個餐廳
不做那些設施就是會妨礙到其他人!
所以你自己打的例子沒有一個可以跟你的適法性與合理性符合的阿!
抽了10年的菸
"菸"是毒品 ..會上癮的 ......
一起戒菸吧 !!!
辛苦了,跟對不到焦的人筆戰是很累的!
贊同不同的聲音
請那些抗議吸煙者不能有人權的想想花粉症者如果多到一個數量時
是不是可以要求 ,砍除所有會造成過敏的花草樹木?包括你家後花園的也不例外!
你懂得這樣想法時 ,就知道什麼是弱勢人權
不要因為健康理由要求一律平等
因為那樣就是不平等了
你難道沒有在自家花園溫室種花的自由嗎?
打個比方好了 ,政府如果規定為了,讓氣喘過敏者有自由呼吸的權利 ,全部上街的人都要戴口罩 ,這樣你是否為了他人健康願意接受呢?合理嗎?
樓上有人提出為了大眾健康所以要禁煙 ,那麼是不是代表這種會影響大眾健康的任何事物,也必須被非人對待?
開大卡車的司機每天也製造了大量的污染廢氣,政府會立法要他只能在自家道路開車嗎?提供他道路開車製造污染的政府,自己要先罰5萬嗎?
隔壁廚房油煙對著我的後窗 ,我是關上窗自保 ,還是要政府立法要百姓不准油炸食物?
最後
不要因為你不喜歡煙味 就能說嚴苛的話
法律的刀還沒砍到守法人的脖子上時
通常都讓人忘記人權的存在
這就是民主社會的真意!
也給抽煙的人空間
彼此將空間分隔 抽煙的人 不刻意讓 不抽煙的聞
不抽煙 的 也不要連自己一輩子都不去的地方 都禁止抽煙
yahoo 全民話頭條
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28823553.html?sort=0&pg=8
後悔
當兵前的歲月裡,我視煙如仇,就因為我有過敏性鼻炎!但當兵的過程中為何會染上煙癮就有太多原因了,但若抽煙對身體有一千個不好,我想在我身上卻只有一個好處,不小心治好過敏性鼻炎!但卻讓我一抽就抽了11年了~想戒也戒不掉~><曾試過上百回,但...其實抽煙真的是一個習慣而已,因為我常跟朋友講我不抽不會死掉,真的!但時間到了,場合到了,自然煙就到了!我不知道大家對習慣的定義是啥,若要你改掉一個你每天做的一件事,3年5年甚至十幾二十年以上,突然要你一夕之間全改掉,真的粉痛苦~我想這應該是抽煙者的悲哀吧!因為我也不想危害自己與周遭的親朋好友!一個好的習慣要養成是要有毅力,但一個壞的習慣要改掉,卻是要雙倍的恆心~一起加油吧!各位癮君子~抽一根煙減少11分鐘的壽命
你有多少個11分鐘呢
另類的二二八事件
家庭主婦的人權在哪裡?為了生活而必須賣鹹酥雞及燒烤的人,他們是否也可以為了這樣的理由來要求健康捐,彼此的尊重是必須的,有很多不尊重他人的人,但是現在的社會卻是要求連坐法,發生在自己身上是不公平,只要事不關己,管他人如何,政府的立法是美意,但是有沒有矯枉過正,社會上發生那麼多事情,看不到政府的作為在哪裡,為何要對吸煙的事趕盡殺絕,那乾脆立法不可以有煙酒公賣局,只要有販煙的都抓起來,這樣算不算另類的二二八事件,彼此的立場講明,設立吸煙區非吸煙人士不可進入不就好了,如果自己要進入,那是自己白目怪誰,發起一人一封寫到公家單位〈發起人的信箱〉,問他跟獨裁者的不同在哪裡?無奈...
我雖然抽菸 但我也討厭聞二手菸 我承認這並不好聞所以有效管理我也認為是一件好事
但政府目前的政策 是否為有效管理
由此部落格 兩派人士的對話就可以看出來
有些反菸人士是因為 不喜歡聞到二手煙 或是覺得不舒服
而且並不是我抽的 為啥要我聞 因而反對 這我想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汽機車所排放的廢氣 卻可因方便而就可普遍的接受
這卻是吸煙者所不能理解的
難道只是因為 又不是我抽的 反對
但車是我騎的 公車是我搭的 贊成
就理所當然要負擔這個問題嗎?
將心比心啊
煙的存在是一件事實
若使用的方式干擾到別人應該改善
但不是圍剿吸煙的人
我個人認為健康捐是一個大問號(若所有的不健康習慣都要課稅,那晚睡的人也要課稅,因為傷肝)
若沒有在恰當的配套措施(吸煙不吸煙的場所配置)那吸煙的人的權益也被剝奪
政府實行新的禁菸法令 提高健康捐 卻沒有妥善的配套措施實行
媒體宣導禁菸法令卻只是更加模糊民眾 一連串禁菸 反禁菸 導致吸煙者和反吸煙者開始摩擦起衝突
由以上各回文就可以看得出來衝突已經被引起
辛苦了 我想對我而言我不滿的不是禁菸政策的實施
而是提高了健康捐卻沒有做到像日本那樣的配套
我們只要求有妥善的配套
廣增抽煙區 將健康捐用在配套上 試問 這樣很難嗎
何謂公共場所?
台灣這麼小,到處都是人,何謂公共場所?贊成政府某些規定來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益和空間,但吸菸者也有吸菸的自由,只要不影響他人就好了!如果吸菸造成空氣污染,那要不要也規定不能吃檳榔?因為影響環境衛生和觀瞻呢?再者,在商圈人潮多的地方,邊開車邊抽煙,那算不算違反公共場所抽煙呢?是真關懷還是假仁義?
敝人認為如果香菸如毒品一樣被定義為有害健康,那麼允許生產販賣進口並抽取高利益稅收的政府就是最大的毒梟,應該先抓去槍斃!如果真要處罰吸合法販賣香菸商品的人民,那最該罰的也是政府,以後臺灣每製造出售一根香菸都要罰政府3000元才對。
如果政府真是為了國民健康著想,應該全面禁止香菸生產、進口、販賣,而不是一面收取高額利益一面裝好人壓迫吸煙族國民,應該放棄這些來自菸品交易的所有利益,不應該貪婪的要錢去補他們的財政、健保大洞,這些大洞是他們自己應該負責,不應該讓吸煙的國民當代罪羔羊!
如果政府真懂得尊重人權,應該是在強化吸煙區的更方便更合理設備更健全的方向努力,而不是設下有陷阱的法律來坑害吸煙族,不應該以獎金挑撥人民情感,雖然說一個國家內的種族鬥爭越嚴重時對政府集權越有利,但這種政府是人民唾棄的!
對不吸煙的國民當然要尊重,不過現在國內不吸煙的國民中卻有許多不懂得尊重別人,自以為不吸煙就可以指責吸煙者?你們一輩子沒做過虧心事?你們一輩子沒做過自私的事?你們一輩子沒做過妨害他人健康的事?你的手機發射的電磁波每天都在傷害別人,你們洗衣服洗碗用的清潔劑排出傷害生態與人類的未來,請丟掉手機停用所有清潔劑之後才有資格指責吸煙族!別自以為高尚無害!
給所有抽煙跟不抽煙的國民一個良心建議,大家應該團結迫使政府關閉公賣局,禁止一切菸品生產販賣,禁止一切會排出毒煙的交通工具與工廠,真正做到臺灣無煙害!
不抽煙的朋友,提醒你別不自知的成為政府這大毒梟的幫手,幫他骯髒的詐取利益來填補因為貪污與官商勾結圖利他人搞出的財政大洞健保大洞,清醒吧!不要被挑撥分化!
談菸害最徹底的防制是全面禁止在台灣生產、進口、販賣香菸,把這源頭切斷就可以真正讓你享受無菸生活,我們該努力的是這個,這才是根本辦法,才不會因為政府的詭計弄得人們分化對立,才是真正的為人民健康著想!
建議版主把這個聯盟的網址貼到各立委網站
你們光在這邊爭取人權力量有限,應該將這邊的網址貼到全國各立法委員的網站,讓這些你們選出來的立委為你們做點事,別讓立委們以為你們都願意默默接受不尊重不公平待遇!我沒機車和汽車,為何要在馬路上嗅私人汽機車排放的廢氣?
沒有汽機車依然可以生活阿!!
也有句話要說
可以分吸菸區和非吸菸區就好了爛政府 把可以抽的地方標出來 不要只標不可抽的地ㄉ因為幾乎都不可以抽了 我只想知道倒底哪些地方抽是可以的
一併附上該文網址 http://blogs.carrielis.com/364
你們這些嚴重被害妄想症的人有辦法就叫政府別賣煙,一個允許香菸販賣並賺取高額利益的政府更需要你們去管,只是你們這些人辦不到吧!可笑!
我不是次等公民
禁菸法讓我覺得我像次等公民..我抽菸也抽了16年了..一段時間不抽就會覺得喘不過氣..頭暈..胸悶等等...現在政府這樣搞..有人考慮過我們這些人的權益嗎...又不是極權國家..如果抽菸侵犯到他人的權益的話,那政府憑什麼賣菸??不也是公賣局賣菸才害我們這些菸槍有煙癮的嗎??既然賣菸又不准人家抽菸??這不是很怪嗎??好險我們公司只有1個人不抽菸,老闆也已同意我們的提案把他開除了,不然以後上班連菸都沒的抽...請他可不可以不要抽
那些人總是回答
[我愛抽,關你屁事]之類的
哈 現在沒輒了吧
但香菸呢? 你用香菸跟你家人聯繫嗎?
不要吸煙就好了嘛 要怪只能怪自己當初誤入歧途
我尊重不吸二手菸者,但請這些人也請尊重我
抽菸的人,不見得是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不抽菸的人,也不見得就多麼的尊重別人,不要把室內空間禁菸或者全台禁菸這回事,變成是一種道德重整。不愛吸二手菸味的人可以請對方去空曠處吸菸(更何況在自己家裡更可以大聲說請你出去抽),基於現在政府已經明訂此條例,我相信只要肯堅持,對方就會願意;抽菸的人,若是想抽菸時,也請尊重在場的人,拿菸出來之前,請記得問問,你介不介意我抽菸,對方介意,就請自行離開現場再抽,對方不介意,不就沒事了! 我們該被教導的是禮儀及相互尊重,我行我素和堅持自身權益不同,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是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所以在不傷害別人的健康情況下,為何要鄙視抽菸者? 至於抽菸者的健康那是自己要負責(如果想抽菸到進棺材沒有人可擋),不想吸二手菸的人的健康,也是自己要負責(不吸二手菸不代表不會得肺癌、鼻敏感、呼吸器官不舒服),不要把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也不要幸災樂獲般敲鑼打鼓放鞭炮。 政府該做的不是一昧的把健康捐提高讓大家對於高價而退縮(我贊成樓上不知道幾樓說的方式 將健康捐拿來做負壓吸菸室),可以用罰金方式,但條文中的規範請明訂,不要模糊不清,也不應該要店家不提供煙灰缸,因為這樣只會導致更多煙蒂在地面上在水溝裡,至於政府最應該做的事情是,先罰那些進口菸商以及製造商還有菸酒公賣局,政府自己賺了賣菸錢還罰買菸者,這才是這條文最可笑的一點,最該罰的是政府本身,是政府引導大眾入歧途,觀念歧途,不要"進"菸,就沒有"禁"煙。可是我們非吸煙人口,
常常遭受二手煙,
甚至煙臭的攻擊,
很難受呢~
~~~~我個人抽煙的條件在新制底下也是不影嚮到我,縱使不影嚮到我我還是對新制感到不滿,吸菸與不吸菸的人是不會有交集的,就好比不敢吃臭豆腐的外國人,你跟他說臭豆腐有多好吃,他也只是嫌臭而己。同理;你跟沒抽過菸的人談新制的不合理性他那管你合不合理。
私人營業場所算不算公共場所,餐飲業、網咖是不是獨佔市業,我想以上場所都不像醫院為必需之場所,醫院我讚成全禁,至於私人營業場所則不應用法律來限制,這就明顯違憲,這可能是不吸菸的人沒看到的地方。新制還有一個非常可笑的地方:於合格的吸菸室內不得從事~喝咖啡、上網、看報紙等其它行為。這條文我看了很難懂,即然己符合室內吸煙的標準又限制個人行為的自由,這難到不違憲。~~
其實仔細看來,新制只是照著董氏基金會的想法去制定,所以才照成這麼大的反彈。吸不吸菸犯不著在健康問題上打轉,更不要去扯啥空氣污染,吸菸就是不健康,扯太多倒不如早早打包上山去自耕自種過清修的生活。~董氏基金會主導新制,我看不起這些人,因為;新制並無限制晚間9點以後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場所,這裡指的就是酒店等視聽場所,很奇怪的,那一群高道德的反菸人士不反了?~
請認真仔細思考一下,晚間9點以後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場所,跟白天營業的場所相同與相異之處
為何連開店人的權利都沒了
朋友開網吧,他的客人有7成抽菸,但是此法確使他沒有選擇權,
他是老闆,
他只想做吸菸人的生意不行嗎?他不歡迎不吸菸的人進入不行嗎
此法確有可商議之處,
台灣機場沒吸煙室,想笑掉外國人大牙阿,還說跟世界接軌
去看一下香港吧,人家排名前面,更與世界接軌,人家有吸煙室阿,
真不知世界上有哪個機場沒吸煙室的
小弟從小身體不好,鼻子過敏,尤其對香水,一聞到就一直打噴嚏,全身難過
但是卻沒有人去規定不能噴香水,那後來就會抽菸,發現這是個好方法
可以讓我的過敏不見了,這樣或許不對,但是沒人杜絕香水阿
後來一聞到香水味,就開始吸煙,
尊重不吸菸的人,我認同,但是就是有不直得尊重的
以前吸菸在樓梯間,所有吸煙的人都在這裡抽菸
但是每天就是會看到那兩三個不吸菸者走這邊
明知道都在這裡吸煙,還偏偏往這邊走,經過才又在這邊搧
那不是沒罪找最受嗎?
限制某些禁煙地區是必要的,我也認同
但是此法卻產生更多的二'氧化碳,真是節能又減炭阿
這樣說好了
小弟工作樓層15樓,每次抽菸都要座電梯來回15樓之間
這樣做對我影響不大,但是大樓的電費呢(我一天平均上下10-15次,又常常只有我一個人坐電梯)
到時候大樓管理委員會要漲價的時候再一起哀號嗎
KTV禁菸,歌會越唱人越少,抽菸的都跑去抽菸,那還唱的下去嗎
不是不能禁菸,但是規劃吸煙區域之前,是不是可以考量再多一點呢
不要訂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法規
1.三人以上是內場所禁菸,但是如果三個人都抽煙,為何不行
2.大樓吸煙區,為何不是一個對外開放空間加個玻離窗組閣,一定要浪費電梯電費上下來回嗎
3.為何所有網咖KTV等營業場所都需禁煙,老闆只想做吸煙的人(禁止18歲以下進入)生意不行嗎?貼上本店為吸菸場所,不吸菸的人就別進來了
4.健康捐收那麼多,卻不見政府興建吸煙室阿,位合是民眾自己在建(花到哪去了?)
5.要18歲以下不准買菸,就發吸煙卡阿,現在晶片卡那麼盛行,發吸煙卡,有卡的人才能買菸,不見了要去取消,
暫停那張卡的使用權,限本人使用,跟健保卡一樣(有照片),或是開張吸煙信用卡,要簽名及核對身份,那不就結了
相信大多數吸煙者很尊重他人,只是在規劃上要多些用心
看到有人在路上抽菸,不會閃啊!
KTV看到自已人抽菸,不會叫啊,嘴是用來幹嘛的?
尊重尊重,抽菸也有罪?
這些不抽菸的人有基金會擋著閒著沒事做嗎?
政績有這麼重要?
台灣的政治圈就是太無聊,拿這當有趣,當成現代化!
若台灣有這麼重視人權,蘇建和案突顯的司法問題叫做重視人權?
為什麼不在更重大的議題上展現出該有的執行力,該關的不抓去關,整天就躺在輪椅上裝死,進看守所吃魚翅?
我都不知道台灣的法律什麼叫正義了!
外語片中"你有權保持緘默……,若請不起律師,政府會配一位律師給你。"台灣有這回事?不要笑死人了。
這些欺善怕惡的法律可不可恥!無恥!
反菸團體若以健康為出發點,應該以「禁賣菸」為訴求和立法方向。
自重的吸菸人,更不需要你們這些衛道(味道)人氏,幫我們扣上一頂道德的大帽子。
菸民們爭一口氣吧!我們不是過街老鼠,「萬人抽菸,煙燻台北城!」咱們來上國際版面吧!
(話說找一些菸齡數十年,七十歲以上的阿公阿婆,老人家活的好好的!專家你是怎樣?專門騙人家!)
煙害防治法的矛盾
1.煙酒皆由政府專賣,竟然同時立法防治國家機器的角色究竟是道德象徵,還是營利機構?
2.若吸煙的確有害,來自於政府之專賣
卻以健康捐補助健保赤字,而非使用者付費
應當譴責加害者,還是譴責受害者?
3.健康捐罰消費者而不罰煙草商
這是治標,還是治本?
4.董氏基金會從健康捐獲補助
卻一再推行於消費者個人意願相牴觸之立法
而非將健康捐直接用在吸煙者的醫療之上
是"為了"吸煙者的健康著想,還是有預期或非預期地挹助"道德販售者"?
5.以場所規定,而非以受害人告發規定
不在法律規定之家戶或交通擁擠的車陣中,不罰
不知自制的吸煙者最常傷害的是妻女,這一切繼續被默認
這是在保護無辜的二手煙受害者,還是只是道德販售的展示?
6.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
營業場所本有市場機制為其生存與否之準繩
若業者與消費者皆有設吸煙區之意願
何以限定其自願之自由?
此一自由既連自殺之權利皆能包括,何況是吸煙之自決?
何種教權主義,竟以自身之純白無瑕定罪他人之惡貫滿盈?
--不,正是因為道德本就虛空無物,以至於非得定義他人的罪惡,始能自欺欺人地確信自身的完全潔淨!
我完全尊重不抽煙者拒吸二手煙的自由
只要妻子在家,我就是躲進廚房開排油煙機吸煙!
也許,您是一位保持中立或正在猶豫中的公民
在這個生活政治的今日
這種無恥的教權主義和道德法西斯主義,若是這一次沒有輪到您...
下一次可能會禁咖啡!
下一次可能會禁口香糖!
下一次可能會禁飲酒!
下一次可能還會禁止口交或肛交!
(別懷疑!國外有某些信教信到發狂的人就這麼做!)
這一切,只要在不妨害他人的情況下,包括自殺在內,都是國家機器不可染指的神聖權利
以法律推動道德,以道德裝飾法律,這正是法西斯主義的前兆
--更何況,前文已經表明,我國的國家機器煙酒專賣,在此事毫無道德可言
也是接受古典自由主義基本前提的非野蠻人,完全無法接受的詛咒和憤恨
若有那麼一天,您自己的生活風格也無權自理,必須完全遵照道德法西斯主義的判斷,您能沉默嗎?
面對這個日益道德化的國家機器,將人民視為彷彿連大小便都無法自理的低能,您可以容忍這種道德優越感,甚至自己也願分享這份優越感嗎?
若您也能認可,在限制吸煙者不得影響他人之外,不應以道德化的法律傷害基本人權
歡迎您一起連署!
陳 遠
我想不是該禁不禁煙ㄌ問題~是政府ㄌ頭殼有問題
如題但我看大部分我認識的吸菸者,
都是落在一個上癮卻老是說自己能控制的假象。
好比一個喝醉的人說沒醉可以開車,害人害己~
想要別人還你自由?!
先把你生命裡真正的自由找回來吧~
不過這是民主社會,想連署就繼續連署吧~
多點聲音也讓人多思想些
現在這世界的問題就是在於膚淺~
人生而平等
我本身有抽煙,我也支持室內禁菸,但是要給我們一個可以抽煙的吸菸區!我從沒影響到不抽煙的人,也請法律別亂搞,影響到憲法保障我的權利!真正的自由是不被強制定義的自由
回#63朋友:有沒有能力說不之前,重要的是有沒有意願說不;有沒有意願說不之前,還需要被賦予權利做評判--問題就在於現在的煙害防治法,只是展示道德優越感,正如您的留言在有意無意之間所施加的定義權力一樣--對他人的自由限定條件,只有滿足您的標準之後,吸煙者才有自由.許多菸友並不諱言自己上癮,也不否任自己可能負擔的風險,您若反煙我們尊重,至於您將我們的行動視為膚淺,那就更期待您能提出一些更有深度的見解來教育我們.現在的惡法不但是以污名化來對付菸友,而且以違憲方式封鎖吸煙者原本付費即可取得的區隔空間,如此將吸煙者限制在自己住家當中,反而更易使家人受害.此站在反煙的同時,更公開呼籲菸友尊重他人不吸二手煙的權利,若能形成共識,遠比現有的惡法更能顧及非吸煙者與吸煙者的共同權利,相互安頓.若是您願意將"不膚淺"的論據提出,進行更深刻的公眾教育,相信我們都會受益更多!
我想你誤會了,(恩,網路言詞畢竟不容易表達。)
我雖然反菸,但是我讚許對自身言行進行理性推斷的舉動
看到您會用"您將我們的行動視為膚淺"這樣的表達,
起因自然是來自於我先前PO文最後一句"現在這世界的問題就是在於膚淺"一句。
不過,我只是中性地想表達
我單純期待速食文化中,對於推廣與反對一個議題的人群,都有深思熟慮罷了。
很多PO文是較有層次的分享,就是很好的示範。
雖然沒那麼誇張~不過我想也快了....
最近真的感覺到政府在嫌棄我了,處處反菸,但是又隨手可以買到煙,不知道可不可以請政府也嫌棄我的稅金,就不要再跟我課稅了好嗎?
政府如此禁菸,何不把"罪魁禍首~公賣局"收掉,把菸當做毒品,把吸菸ㄉ人當做"煙毒犯"抓去勒戒~不是治標又治本
吸煙者通常不會覺得室內有煙味不好
而香水也是味道的問題
有人身上塗的香水聞起來比聞煙味還難過
難道香水味道就一定不會致癌,不會影響週遭的人嗎?
那有塗香水習慣的人,是不是也要被隔離在室外十公尺
一邊一國嘛
政府規劃一下,抽煙的食衣住行在一區,不抽煙的住另外一區
井水不犯河水,這樣就皆大歡喜
目前抽煙的人通常都很尊重不抽煙者的權益
但是反菸團體卻越來越不尊重抽煙者的權益,一直逼迫壓縮抽煙者的生存空間,實在太超過
希望監察院也能糾舉反菸團體違反人權的囂張行徑
要嘛,讓反菸團體與抽煙團體和平共存
要嘛,讓反菸團體與抽煙團體一邊一國
我在這邊報名了!!
不用遊覽車接送, 不用準備便當, 我自費參加...
我一年因為抽菸所付的稅真的不少 而像我們這種抽菸的人一年所付出的菸稅應該可以支付政府某項年度預算了!
我們所付出的稅比不抽菸的人還多 但我們也沒因此得到政府更多的保障跟優待 這也沒關係 而我們仍然很尊重不抽菸的人 ~電影院不抽 搭公共交通工具不抽等等規定一直很遵守 到後來餐廳用餐也被禁菸也沒關係!
可今年連在戶外公共場所也要禁菸 私人室內場所就算都是菸槍也要被禁菸!
可聽說過抽菸抽到神智不清開車撞死人的?還是某人被煙味當場嗆死的?
喝酒的事故那麼多 也沒見到對嗜酒的人很多規定 就算嚴格的取締酒駕 常常還是一堆酒駕撞死人的新聞出現 但卻老是對我們這些抽菸的人訂出那麼多規矩!我們抽菸的人害死的是自己 卻很少去害死別人吧? 比起酒駕撞死人 一些工業廢氣汙染致死的例子 二手菸汙染致死的新聞還沒聽過吧?
我們繳的稅比不抽菸的人多 但得到的待遇卻是苛刻 老是要我們尊重不抽菸的人 但啥麼時候誰來尊重一下抽菸的人呢?抽菸的人就沒權利?就不是人嗎??
我們尊重不抽菸的人 但也請尊重一下抽菸的人吧
假高潮衛道人士
偉大辯手在闡述一項道理就是當多數人決定如此方式是可行時,所謂的正義將會被蒙蔽,所謂的法律也將變的不客觀,
只會在法律上對立法條文做文字獄的反菸衛道人士,你所謂的客觀僅僅只是你單方面的主觀,吸煙固然有害但不罪該萬死,要就將強教育灌輸菸害知識全面禁煙,否則就給予吸菸者些屬於她們的世界吧
酒駕事故還不夠多嗎?
抽菸罰的比酒駕高?
您們有沒有大腦?
還敢主張人權?
被撞死的就沒人權?
有人對香水過敏...是不是就要禁用香水
本來吸菸區和不吸菸區的規劃就非常好了
不必隨那個X基金會在耍無聊
醞釀中
煙族人權聯盟目前我們正積極透過以知管道爭取經費贊助,我們要正式舉辦第一波的全國煙族書面大連署,網站上需要增加支持者在留言板上公開留言,歡迎蒞臨支持。
http://www.wretch.cc/blog/a1982102073
聽說這健康捐的財源有給董式基金會當經費,而不完全用在抽煙者的醫療費用上
董式基金會的做法會不會太超過?
新菸害防制法,限制過多、不符人道,是過於強烈強制的法案。
法案不是政府能單方面丟出,強制人民遵守,更科罰金。
甚而強制民營店家配合新菸害防制法,抽菸是違法嗎?
以不影響到他人為基礎,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這是應有的禮節。
但對於民營店家有各自的經營模式、生存之道,不是這些只會搞小動作,
做不出具體建設性的政府所能干涉的。
這法案根本是對吸菸者的變相戒嚴。
此法案不過是政黨獨大、政府權力膨脹的一葉知秋。
只是菸害防制法的立法是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期所訂定
而且是由立法院通過,余天的怒火讓在場的同黨立委顯得有點尷尬。
凝聚我們的政治壓力
有誰能公布當時支持菸害防治法及反對的立委名單?我絕對不會再投任何一票給曾經支持過的立委,也呼籲各位放下藍綠(什麼時候了還管藍綠?),以突顯我們的主體性.知情的同志,請幫忙公布一下!立法不當 立意不當 利益不當!
更高度的社會秩序會形成嗎
先說..我不抽菸 也無特定政黨傾向(一輩子更沒投過票)我覺得這個政府有逐漸變成警察國家的傾向
不談整個政策的本質面問題,就執行過程就很激情、無理,好像自奉正義一方的姿態義和團很可怕
目前我看到的媒體揭露的有成形的未成形的的就至少有:全面禁菸、每人每天限用水多少量、機車強制紅燈熄火....(之前狂喊節能減碳,也有些政策構想出來,最終因大環境問題胎死腹中)
從對菸的懲罰性課捐、機車強制戴安全帽、汽機車怠速時間限制、機車退出某路段、垃圾強制分類、隨包徵收、禁用塑膠袋...(數不盡)的確有些我們贊成有些我們反對,但其實嚴格說來都屬於對特定行為強制、規範並處罰的動作,而且一再順利通過執行沒產生多少廣泛檢討,對這類政策人民因原罪感而集體姑息,接下來只會使台灣逐漸走向新加坡式的警察國家(只有小地方、人民生活文化趨同、公民素養高的地方才能這樣搞),而喪失社會多樣性、社會活力...對於無力承擔的中低階層而言,更易因生活"成本"提高,間接製造社會問題、擴大社會矛盾。
這樣高度規範化的社會,是中產階級或高等知識份子所想所要的,對他們而言也沒製造多少不便,但是要考慮社會條件是否成熟,是否使中低階層生存條件更為嚴苛。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現在人民教育程度、生活水平是否跟上? 沒有!我們只看到一張張的罰單讓許多生活沉重、教育程度不高的百姓受害,然後多數人的想法就是姑息,覺得做錯事就是活該自認倒楣。這明顯是有一群養尊處優的官員正在用自己素來優渥的生活環境去衡量人民能夠承受的輕重,給予自以為適切的規範。為甚麼他們那麼理直氣壯,除了社會敏感性低外,有可能就是認為自己選票來自多數要求安定、要求規範的中間選民,心裡理直氣壯所致。
我覺得這是小氣治國常見的現象 - 因為無法大開大閡的創造條件,所以只好不斷縮限,好擠出更多東西。所以我猜接下來還會有網路行為規範或網路過濾政策要雷厲風行出台。你覺得最後更高度的社會秩序會形成嗎? 不會,因為社會的經濟條件正迅速惡化,這類象牙塔式的政策只會突出階級矛盾而已。
反法西斯
精神法西斯主義者正在逐步扼殺台灣人的自由世界本為渾沌
有光必有影...破壞平衡的事
往往都沒好下場
例如某人選舉高喊反黑金
是阿~黑金反完
改收政治獻金
通通收到自己口袋
最後還落得琅璫入獄的下場
反正...套一句電影的台詞"生命會自己尋找出入"
不用這些假人民健康之名義行壓榨人民之實的政客多管閒事
現在抽煙會死 會被政府的無能氣死...
會被本應無權立法的董氏基金會害死...
會被莫名其妙的健康捐弄到窮死...
就是未必會肺癌死...
非吸煙者或許看來很高興...
但是前面說了...現在是個失衡的狀態
未來還可能出現很多莫名其妙的規定
拿最近的機車怠速熄火來說
難保未來不會出現更多限制人民基本自由的法律
你可能正高興非吸煙者受保障而沾沾自喜
或許將來的某天
你會感受到現在這些吸煙者的感受
香煙盒硬性貼上醜陋警示圖片,難道不會嚇到周遭的小朋友?
請高倡禁煙的偉大董式基金會,建議咱們的煙酒公賣局停止生產及販售香煙吧!
有需要搞的這麼離譜嗎
政府經濟搞不好.卻犧牲大眾的自由只由少數幾個基金會人員的意見就制定法則.這是民主國家?該不該也來個公投.我唾棄這個政客.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