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行事曆公告
1. 規劃與登記成立正式的反禁菸法人團體,為菸民爭取權益及推動相關修法。請直接加入聯盟MSN。
2. 籌劃反禁菸活動中,請預先報名。立即線上報名反禁菸活動。
3. 歡迎各界來信踴躍贊助反禁菸法人團體登記與反禁菸活動。請直接加入聯盟MSN。
4. 徵求認同本聯盟主張的朋友在此發表文章,請直接將欲發表的文章寄至聯盟電子郵件信箱。
5. 急需有志人士,加入『新樂園人權促進協會』發起人行列!敬請來信報名。
註:反禁煙自救聯盟唯一正式對外的網路聯絡方式:
聯盟信箱:smokingareas@gmail.com
聯盟MSN: smokingareas@gmail.com

自從禁煙法令頒佈以來,不僅人民抽煙失去了人權及自由,連帶許多商家因而生意慘跌!雖然,我們一時還無法撼動吸菸惡法,但聯盟仍然默默在努力耕耘,爭取吸菸的自由與空間。反禁煙聯盟本著為所有吸菸族群謀福利的精神,特別與鵝肉城活海鮮攜手推出合作活動,讓吸菸的朋友能夠開心的在餐廳內享受抽煙的自由。

台北市第一家擁有合法室內吸煙室餐廳誕生了!鵝肉城活海鮮店位於遼寧街內的這家數十年的老店,因為礙於法令的規定,店內只好配合全面禁煙!如此一來便與常來店裏消費的客群背道而馳,業績慘跌了3~4成之多,無可奈何之下,現在只好忍痛花錢設置室內的"合法吸煙室"。老闆說:來店裏的客人很多都是下班後聚餐或應酬,難免喝個酒、抽個煙、聊個天,但很多客人也反應說:光喝酒不能抽煙實在很不方便,但偏偏店裏的裝潢又不像一般平價快炒店,大部份都是低矮的桌椅+開放的空間(法令規定開放空間超過1/4即可開放抽煙),老闆說鵝肉城不只是做一般饕客的生意,也做喜宴包辦,所以一定要堅持用最舒適的用餐環境及空調才行,在此,特別感謝老闆對吸煙人權的重視,不但給予所有吸煙的人,一個舒適的用餐環境,同樣也給予非吸煙人一個清淨的用餐環境,免於受二手菸之苦!

即日起,凡本聯盟會員穿著聯盟T恤至"鵝肉城活海鮮店"用餐,即可當日享有市價約200元的"招牌菜"一份!這段日子以來本聯盟得到許許多多朋友的支持與迴響,盟友們所購買的T恤,除了是對吸煙人權的支持外,亦可參與本聯盟所響應的公益活動!本聯盟為了讓所有盟友於日常生活中或參與活動時都能一起著”吸菸人權T恤“宣導反禁煙人權的意念,日後也將尋求更多的商家共同參與推廣!致力於讓各位盟友享有更多的權益及福利!期望能有更多人穿著本聯盟的概念T恤,傳達吸菸人權之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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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強調的是"人權"的重要,而不是為了抽煙而反制嗆聲
  • 我們不鼓勵吸煙,而是希望合理的禁煙規定與相互的尊重
  • 我們需要合理的抽煙空間,而非莫名的被歧視與污名化


聯盟logo意涵:

  • logo精神:吸煙無罪、還我人權
  • logo效益:可增加本聯盟辨識度及凝聚力
  • 綠色標誌:交通號誌中紅色為禁止/綠色為通行,因此禁煙標誌以紅色為主,本聯盟不鼓勵抽煙,但希望爭取合理的抽煙自由及空間,因此採綠色為本聯盟logo之主色,同時也可避免與禁煙標誌混淆,任何人只要看到此綠色標誌"即代表為抽煙區,大家可以自由抽煙!"
  • YES寶寶:You can easy smorking之縮寫,象徵大家都可以自由輕鬆的抽煙,主要是藉此傳達抽煙人權的重要及爭取抽煙者的權益!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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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健康捐持續的調漲,身為吸煙族的我們權利不斷地被剝削外,荷包也不停地在縮水,這種假借公義之名圖利政府與財團的行為,我們實在不該再紙上談兵、逆來順受!或許有些人可以選擇戒煙或鄉愿的接受,我們並不鼓勵吸煙,但大家可想過我們每一次的接受與容忍,只是不斷換來不平等的對待,誰敢保證年底前健康捐不會再調漲??

這段日子以來本聯盟得到許許多多朋友的支持與迴響,我們當然希望除了網站的力量外能透過更多的媒介讓反禁煙的理念得以宣導,但畢竟我們不是財團、不是英雄,且限於經費的問題,實在無法做更廣泛的行銷宣傳活動,以致於聯盟的知名度仍有不足,無法展現更強力的運作!!當然一路走來,我們雖然比別人更加艱辛,但也要在此特別感謝部份的盟友用實質的行動給予的幫助!此次我們需要集合更多盟友的力量,透過更強大的運作用合理的方式向政府發聲!

因此本聯盟將藉由"吸菸人權T恤預購活動"於聯盟及特定盟友網站及部落格推廣,讓更多想為本聯盟發聲盡力的人,共同以實際行動來參與,讓聯盟得以整合資源並達到強大的曝光效益!當然我們更希望藉由此次的T恤認購活動,讓所有盟友於日常生活中或參與活動時都能一起著”吸菸人權T恤“向政府及媒體發聲,藉此活動宣導反禁煙人權的意念,為反禁煙聯盟發聲!

盟友所認購之T恤除了可將部份件數分發給您周遭的朋友外,亦可將其餘所認購之T恤委由聯盟分贈更多盟友或藉由活動進行義賣,如此一來,就有更多人穿著本聯盟的概念T恤,傳達吸菸人權之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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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有個名人,勇敢站出來為吸煙人權發聲,果然是有大哥大的風範,希望菲哥的親朋好友看到我們這個為煙權默默努力了這麼久的反禁菸聯盟部落格,可以代為致意給菲哥,看是否有機會與聯盟一起號召與串連。同時也呼籲社會賢達人仕可以前撲後繼的站出來為吸菸人權伸張正義。



菸品新健康捐漲價,政府還想辦法要吸菸者帶隨身菸灰缸,綜藝大哥張菲忍耐多時,終於為「吸菸族」發出不平之鳴:「抽菸的人也有人權,我們平時受到不抽菸者的眼神歧視,法令現在還要我們自己帶便當盒放菸屁股,那為何不叫那些人自己戴防菸面具呢?」 菸齡數十年 每天抽2包 張菲菸齡已數十年,現在菸量平均每天2包,他說,為了遵守規定,吸菸族都默默承受,退出公共場合,到戶外去解癮。「但政府課了這麼多稅,卻把公車站、機場、公園外面的菸筒統統收掉,我們站在外面抽,抽完後菸頭根本沒地方丟,難道那些健康捐不能讓政府多設幾個讓我們丟菸屁頭的地方嗎?」 菸廠全收購 不准再賣菸 他說,每次抽完,只能把菸屁股捏手上,一直找到垃圾筒為止。 張菲說:「那要不要乾脆請政府學林則徐的鐵腕,把菸廠全部收購,別賣菸了,只要抓到抽菸者,就判刑,抓去關?」 偷漲價 大罵菸商沒道德 他說,增加健康捐,事實上是不能減少吸菸者抽菸的量,政府這動作會成了單純的增加稅收,既然如此,為何不多照顧吸菸族? 政府漲健康捐,部分菸商又趁火打劫偷偷漲價,他大罵沒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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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有害健康,這點大概沒什麼好爭論;不過,如何禁菸,就有些學問了。政府推行菸害防制新法已超過兩個月,非吸菸者固然額手稱慶,癮君子們不免抱怨連連。本文不在替癮君子們辯解,也不想站在不吸煙者的立場上,壓縮癮君子的權利。我是自由主義者,堅信抽菸與否為私人行為,抽菸者必須為自己的健康負責,不抽菸者享受新鮮空氣的權利也得被尊重。如此,禁菸的問題,或其他許多模稜兩可的議題,如戒酒、戒檳榔、或嗆鼻香水等等,甚至二手菸與污煙氣的傷害比較,才有理性討論的基礎。否則,國家既鼓勵禁菸,為何要維持菸酒公賣局的營運呢?同時,喝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駕駛更是車禍主因,但政府為何不明文禁止賣酒、或限制喝酒場所呢?


然而,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檢視政府的禁菸法令以及推廣措施,我們不免發現手法粗糙、問題重重。 首先是空間分配的問題。以菸害防制新法第四章「吸菸場所之限制」中,「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為例,模糊而嚴苛。有一位中小企業主,從事製造出口貿易三十五年,大一開始抽菸,目前工廠空間千餘坪,他單獨的辦公室照常抽菸,他歡迎執法人來辯論,且備好律師費為不合理及法令模糊而戰。同時,第四章詳列禁菸場所,但可吸菸的地方卻輕描淡寫帶過,過去五星級飯店或百貨公司都在室內或室外提供固定場所,讓癮君子有所去處,政府禁菸法令卻連這點都做不到,顯示政府沒有面對現實的態度,更缺乏有效管理吸菸區與非吸菸區的本事。試想,台灣吸菸人口多達四百多萬,在幾乎全面的禁菸政策下,他們的享受空間已經被極度壓縮了,再加上不主動提供可吸菸的公共空間,在路上抽,又得忍受旁人指點,難免有被污名化的感受,當然招致反彈。網路上反禁菸自救聯盟的成立(見http://smokingareas.pixnet.net/blog),正代表以上情緒反應。日前,導演吳念真接受聯合報採訪表示(見該報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A5版),越將抽菸污名化,他越是要抽,也代表這種心裡。依此,禁菸政策卻激發癮君子繼續抽菸的意志,這不造成反效果嗎? 不僅如此,吸菸與非吸菸區劃分不明不均,還造成其他負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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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煙自救聯盟部落格自2008.12.15零晨,揭開了反禁煙活動的序幕,至今2個多月,近 3 萬瀏覽人次,數百人報名,完成報名程序共149人,預計參與協會成立網聚者共14人。

很多人曾經提出,希望聯盟舉辦連署、遊行、抗議等等的活動,但是聯盟持續依著訂出的行事曆,一步一腳印的邁進,也許很多人心中存疑,為什麼得那麼費事的成立協會才能運作呢?

各位朋友,相信您來過聯盟網站,也報了名,就應該了解,反禁煙自救聯盟在談的是人權的問題,您一定聽說過一句廣告詞:『在刮別人鬍子前,把自己先刮乾淨』,爭取權益固然非常的急迫,但在開始進行之前,必須自己得站得住腳,依據人民團體法成立協會受到法律的監督與保障,乃是必要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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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煙自救聯盟自成立以來,雖然從網路上號召到了一些具有相同理念的人,但限於經費無法做更廣泛的行銷宣傳活動,以致於聯盟的知名度仍有不足,無法展現更強力的運作,歡迎支持本聯盟理念的朋友,能夠自行下載廣宣文件(WORD檔)列印與虛線裁切,隨時發送給見面的朋友,甚至是路上正在抽菸的朋友。

請用黑白列印即可,一張A4的紙張可印出如下的10份廣宣名片,如果沒有印表機,請把檔案複製到 USB姆指碟,拿到 7-Eleven 列印(2元/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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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朋友來信詢問,哪裡有讓菸友們可以開懷的吃飯聊天還有抽煙的地方呢?請多多分享給其它菸友捧場了。

註:
餐廳種類不拘,只要有開放式空間可以抽煙的地方,小吃攤也算喔!留言回覆請儘量使用下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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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治新法實施之後,在可以吸菸的地方抽煙時,相信不少抽菸的朋友一定有過慘遭白眼或歧視的經驗,這...就來推論一下為什麼抽煙連狗都不如!

1. 帶狗去公園散步,狗在電線桿邊尿尿拉屎,有人歧視你嗎?縱使有,也是少數吧!
故由人性的觀點得證:「抽煙」不如「狗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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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煙自救聯盟主張:

『吸煙無罪 ‧ 還我自由』,支持合理的禁菸規定,尊重非吸菸者的權益,爭取吸菸者的人權。


太多朋友來訊,需要大頭貼,為了方便大家使用,特別提供以下的相關資訊。歡迎任何支持反禁煙自救聯盟主張的朋友,把反禁煙自救聯盟大頭貼加入您的MSN或Yahoo即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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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於日後聯盟的活動通知與減少聯盟大量的人工作業,請直接線上預先報名反禁煙活動。再次感謝您的支持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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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制訂與配套不週延,浪費社會成本

 

禁菸新制解釋前後不一執法人員無所適從

國健局解釋不一,各縣市衛生局稽查人員備感困擾。例如,稽查人員昨天曾在皮鞋店開出一張告發單,今天因為皮鞋店究竟是否屬於禁菸場所令人質疑,讓稽查人員執法時猶豫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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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央廣播電台新聞、自由時報披露「國健局禁菸釋法草率挨批 立委糾舉要監院調查」、「禁菸新制解釋前後不一執法人員無所適從」,以下是報導內容記載的事件發生經過-

場景一: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2日召開記者會,國健局局長蕭美玲表示,車站與醫院服務作業場所以內的10公尺屬於為禁菸範圍;至於廟宇及個人獨資或2人合夥的小商店,包括家庭式雜貨店或是個人理髮店等,則不屬於禁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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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開始實施的菸害防治新法了,之前很多報導誤導或模糊化了禁菸的場所,有不少人來信,說搜尋引擎很難找到「哪裡可以吸菸?」一文,特別再把之前匯整各個報章雜誌、衛生署健康久久衛生教育館QA的內容,列出以下可以吸菸的場所:

1. 設有負壓獨立空調吸菸室的室內場所。
2. 晚上九點以後才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入的夜店(酒吧,PUB,舞廳,KTV,雪茄館,卡拉OK...)。
3. 四面牆其中一面牆是開放式的餐廳[25%的牆面屬於開放式的餐廳](薑母鴨,羊肉爐,熱炒,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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